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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前哈提斯库尔,芬里尔之子,在黑暗的风暴中带领着他的眷属犹如丧家之犬逃离了家园!他们的破旧船只,像是一片孤独的叶子,在汹涌的海浪拍击中沿着亚特拉肯山脉,舔着蜘蛛的小脚摇摇欲坠的逃向了北方草原,为此!这杯酒当赞美沃尔瓦!!!”酒馆里银发的青年吟游诗人正端着杯麦酒,赞扬着。

“赞美沃尔瓦!!!”

......

雨季里的夜莺酒馆里,

气氛因为吟游诗人的歌颂而瞬间热烈起来,

众酒鬼齐声应和仿佛忘记了酒馆外冰冷的暴雨,

举杯向那位神秘而伟大的王国缔造者致敬。

烛火在每个人的眼眸中跳跃,

激情与热烈在空气中弥漫,

男人醉眼朦胧女人浪荡妩媚。

银发青年饮了一口,微笑着,他的目光似乎又穿透了千年的历史尘埃,

回到了那个风暴肆虐的夜晚,

他看到了哈提斯库尔和他的眷属在黑暗中挣扎求生的画面。

他又轻启嘴唇,继续激昂地诉说着他知道的故事:“这群该死的野兽虽然在北方的草原上找到了新的依靠,站稳了脚跟,并且和狮心部落一起建立了新的文明。但哈提斯库尔,没有野兽之心的野兽,再有智慧和勇气,也只是一只茹毛饮血的瘦弱牲口!!!”

“哈哈哈哈!!!”酒鬼们浪荡的笑声与各种汗臭混杂着呕出的污秽以及尿臭味充满了整个夜莺酒馆,

几名面容姣好年轻的女酒侍踩着高跟鞋,手里拎着好几杯麦酒,挺着胸前挤出来的雪白沟壑不断游走在一众酒鬼的桌前。

与早上其他街道的酒馆里清冷场景不同,

夜莺酒馆里的热闹,是不分昼夜,

不光是因为麦酒好喝,还更是因为雪白的眼福在不断晃悠,

不像城里其他街道上的酒馆,即便花了钱,也只有满脸粗糙的肥胖大妈,让人倒胃口。

所以即便这里一杯麦酒就需要20枚银币,也挡不住一众酒鬼的爱好之心,

这群荷尔蒙过剩的酒鬼眼中,这儿应该是岛上最好的酒馆了。

毕竟城外小镇的拔萝卜街可是要50杯麦酒才能换取一夜快活,

20枚银币在夜莺酒馆里又能喝到麦酒又能眼嫖已经非常具有性价比了。

角落里斗篷掩面的埃舍尔,带着两名同样伪装的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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