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书忘忧愁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请看小说网www.grupojf.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看着尾追而来的三位修士,陈烨索性也不取飞舟了,不把这仨料理了,回程是不可能安稳的。

三人追来时可能商量好的,呈品字形分开,两人挥剑攻正面,一人在一侧观战,预防陈烨逃走好随时追击。陈烨心中暗笑,老子要跑你们也拦不住。陈烨左手捏着一枚传送符,做的要是不能力敌我赶紧跑的准备。右手持剑,发动了他融合了流云十二式为一式的:流云满天。

陈烨现在的修为,流云满天达不到,透明剑舞动之下,只有区区四朵云彩出现。正好一人两朵不偏不倚。本来双方修为差距太大,就算有剑意也只伤而不致命。陈烨的剑意里却是有着剑之法则的存在,虽然这剑之法则还很弱小,可对付这两个筑基一层的修士那就足够了。

可怜两位修士想来捡个便宜的,陈烨和高凌风的土壕打法可是震惊了不少修士,决一场斗,上千灵石砸出去了,那他身上肯定得有几万灵石,不然哪能那么轻松地用那么多灵符和灵器攻击。外人看是云彩,可正对的二人却不是,他们只感觉到无边的剑气,这剑气虽然柔和而不刚烈,可剑气就是剑气,再柔和的剑气也是会致人死地的。

二人一边挥剑抵挡,一边撑起灵力护罩,以期能挡住这一波攻击,只要挡住了这一波攻击,对手应该技穷于此了。没看都提剑硬刚,身上应该没有攻击的灵器灵符了。这就对了吗,一个修士身上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灵器灵符,这个小修士身上的灵器灵符之多已是够让人吃惊的了。没了攻击的灵器灵符,侍会还不是让咱们任意的搓扁揉圆。再说了,距离这么近,也没有发动灵符灵器攻击的时间和距离啊。

这也是陈烨选择挥剑硬刚的原因,手枪倒是可以用,可万一手枪解决不了对手,再用剑就来不及了,只好提剑硬上了。

蕴含着法则之力的剑气轻而易举的穿透了二人的灵力护罩,霎时之间,二人身上已是被剑气穿了个千疮百孔,血箭一股股的喷射而出。剑气穿过身体让鲜血飘飞,而其中蕴含的法则之力则是在二人体内来回纵横,湮灭着他们的生机。

二人满眼的不可思议,如果不是体内生机的湮灭,剑气造成的伤害还要不了他们的命,止血疗伤就无大碍。可生机的湮灭却是无法补救的,再好的疗伤灵丹也不行。希望同伙能抓住机会攻击得手,唉,可是得手了又如何?我们二人是分不到一星半点了,都便宜那个家伙了。

二人扑通倒地,他们是没看到,同伙是想趁机攻击的,可在他们身上第一股血箭喷出时,同伙转身就逃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求骷髅头灵异

求骷髅头灵异

灵狐婉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玄幻 连载 169万字
抗战:当初赶我走,还想我救援?

抗战:当初赶我走,还想我救援?

七月寒蝉
军校毕业生陆志贤意外穿越到抗战年代,这是融合了、、等诸多影视剧的平行世界。 现有身份既是晋绥军的少校参谋,他也就顺势在晋省抗战杀敌。 半年来凭借着过硬的素养和未来对局势的见解,他屡立战功。 只是谁曾想到因此也招来同僚的嫉妒和晋绥军的猜疑,在某次军事情报泄露中被直接定性为光头的卧底。 “陆志贤,你走吧!晋绥军不欢迎你!” 很快他就收到了晋绥军司令部的驱离通知。 此次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离开晋绥军的
玄幻 连载 124万字
五等分:五胞胎的风太郎

五等分:五胞胎的风太郎

烟雨落月
现实生活中关系很好的四兄弟穿越到五等分的世界变成风太郎的四个表亲。 风太郎:上次你们让我玩五胞胎游戏,这次轮到我了,猜猜看我们五人分别是谁啊。 中野三玖:羽铃君的话,是你吧… 中野二乃:才不是因为是你,我才第一个认出你的,别…别误会了… 中野一花:没想到相对比较小的你…意外的成熟呢… 本书多女主多男主,前期以三玖和二乃的故事偏多,期间也会给五月发糖,一花和四叶推进的相对较慢,希望各位喜欢五等分的米
玄幻 连载 70万字
贵妃她不太想殉葬

贵妃她不太想殉葬

顺匀
晋2022-06-14完结总书评数:290当前被收藏数:1058文案秋仪十七岁被召进宫中冲喜,早早预备着给老皇帝殉葬。——必死的局,如何破解?【自古宫中女子保命三部曲:母家强势,膝下有子,和下一任皇帝有一腿。】从此,贵妃在宫中出计策、送资源,生生把自己的母家从满府清官养成了盘踞朝堂的世家。随手捡了个没人要的孩子,那小孩野性难驯,一双漆黑的眸子常盯着她,“若我长大了,定要娶一个像秋娘娘一般貌美的女子
玄幻 连载 31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